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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“扬州八怪”中,金农的书法成就是最高的。“漆书”,是金农的创造。他把毛笔的毫端截去,以“正统”书家不屑的“魔道”作字,竟尔能在书史上独一无二,不能不让人叹服。可见,创造有时往往是要独运机杼的,有时甚至要反其道而行。
金农的“漆书”,纯用偏锋,而且是以笔为刀。“漆书”主要是指他的隶书,而行书所表现出的意态,当然也与“漆书”关联太多。但是,行书的书体特征又要求在“速”和“连”上用意,故而金农的行书趣味盎然:扁刷的随意,重笔与细笔的连带,有些“笨拙”的使转,方尖之笔与隶味浓郁的短捺,左高右低的字态,“散乱”而又整然的布局,等等,溢出十分罕见的古拙之气、稚拙之气、方拙之气,这种类于“孩儿体”的行书书体,其“奇”、其“怪”则是可想而知的了。
金农的行书,与“帖学”几乎毫无关系,这是出于汉碑、出于古隶的“碑体行书”。从某种意义而言,这咱“碑体行书”的价值还高于他的“漆书”:一者,“漆书”难免造作,而“碑体行书”则自然得多,趣味也可爱得多;二者,“漆书”不可真学,一学则为俗,书路难拓,而“碑体行书”则可法,甚“边缘”特征往往包涵着不小发展空间。同是创造,于金农来说,都是十分可贵的,于后人来说,则不能不有所辨析,在辨析的基础上有所取舍——此即谓之善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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